beat365 课程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来源:beat365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9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加强beat365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相关人事和教学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原则  

1.科学性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beat365的教学特点,有利于促进教师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教学业务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应客观、公正,不徇私,实事求是,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应向教师本人公开。  

3.教学对象测评和教学管理人员测评相结合原则。教师教学质量高低应听取教学对象和教学管理人员两方面的意见,做到考核的客观、全面、可信。  

4.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内涵的设定应能准确描述教师教学质量特征,并且应能观察;凡能定量的指标尽量定量化,指标权重分配尽量合理。  

5.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指标和考核方式应反映教师教学质量的形成过程和最终结果,要日常形成性考核与期末、年末终结性考核相结合。  

第三条 考核对象及考核期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对象为在beat365任课的专兼职教师。  

2.教师教学质量考核以一个学期为基本单元,以两个学期考核得分的平均分作为教师全年的综合考核结果。  

第四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  

1.教学中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表现;  

2.教学中业务技术水平和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3.治学态度、敬业精神和教学纪律;  

4.教学目标任务的实现程度和教学效率。  

第五条 考核包括教师备课、授课、作业布置与批改、实验实训指导、辅导答疑、考试考察等教学环节。  

第六条 考核采取学生(教师所授课班级学生)测评和教学管理人员(beat365领导)测评两个方面相结合的方式。测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学生测评分占70%,教学管理人员测评分占30%。学生测评指标由教务处制订,教学管理人员测评指标见附表。  

第七条 学生测评采用网上教学质量评估系统,管理人员测评采用人工评分办法。二类人员的测评结果分数按分配权重汇总即为教师教学质量学期考核得分。  

第八条 组织实施办法:  

1.学生测评由beat365组织实施,每学期期末考试前分别组织各班学生上网对本学期授课教师进行测评。  

2.管理人员测评由beat365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在期末依据教学检查记录对每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3.beat365在期末汇总两类人员测评结果,经教务处审定后报送人事处作为课时津贴发放的依据。  

第九条 考核结果分等:考核结果分优秀(不超过10%)、良好(不超过40%)、合格、不合格四等。  

第十条 凡考核期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考核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运用  

1.每学期和每年对教师的考核结论和本人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由教师所在院(系)转达教师本人,并听取教师本人的意见。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确定教师课时津贴标准的依据,课时津贴标准由人事处制订。  

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beat365不再聘任。  

第十二条 教师对考核结论不服的,可在考核结果转告本人的7个工作日内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诉(写明申诉事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教务处在接到申诉后应和beat365领导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若考核结论与事实无出入,则直接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若事实有明显出入,则由教务处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重新研究给出新的考核结论。  

第十三条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的全部资料由beat365妥善保管,并对评价者的个人相关信息保密,教师本人可查阅对本人的考核意见和得分情况。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8年9月1日起执行,由beat365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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